现将《宁波市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安监所及时把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的相关企业,根据文件精神督促企业抓好自查自纠工作。企业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发现涉及重大事故隐患的,严格按照规定报告并治理。市局将会同有关安监所将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和抽查。
甬安监管危〔2011〕38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宁波市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宁波市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止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甬党办传〔2011〕号141号)、《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1〕147号),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近期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为主线,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环境,落实年度各项工作措施,促进全市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彻底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推动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三、检查内容
(一)危化、矿山和烟花爆竹单位自查自报
1、危化企业:结合企业实际,对照《关于印发2011年度宁波市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安监管危〔2011〕16号)“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记录表”,全面组织一次隐患大排查,并向当地安监部门报送排查治理工作信息,排查中发现涉及文件中12种重大事故隐患的,严格按规定报告并治理。
2、矿山企业:对照《宁波市2010年深化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甬安监管综〔2010〕18号)“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表”,全面组织一次隐患大排查,并向当地安监部门报送排查治理工作信息,排查中发现涉及文件中9种重大事故隐患的,严格按规定报告并治理。
3、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和零售(经营)单位:对照《关于印发2011年度宁波市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安监管危〔2011〕18号)“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表”和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表”,全面组织一次隐患大排查,并向当地安监部门报送排查治理工作信息,排查中发现涉及文件中3种重大事故隐患的,严格按规定报告并治理。
(二)安监部门督促检查
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对辖区内危化、矿山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下列单位应当纳入督促检查的重点:
1、不按要求执行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季度信息报送制度,隐患报送不及时、不规范、质量较差的单位;
2、市安委办通报的不按规定实施充装作业的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
3、列为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单位;
4、安全管理问题相对较多的单位;
督促检查内容原则上参照市安监局证后监管办法要求执行,同时,关注如下内容:
1、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2、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及信息报送情况;
3、重大危源单位落实自查及结果录入情况(1次/半年);
4、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5、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落实“六查验”制度情况;
6、安全评价报告有效性及问题整改情况;
7、安全标准化创建及到期复评准备情况;
8、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落实整改和防控措施情况。
四、工作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自8月至9月底,为期2个月,具体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企业自查阶段(8月底前)
1、各地要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层层动员和部署,把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相关企业;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制定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计划,明确受检企业、责任单位、督查时间。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计划于8月30日前报市局。
2、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对每一个环节、每一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
(二)监督检查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各地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开展有针对性的督促检查,掌握本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市局将于9月中旬对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底前)
全面总结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完善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地工作总结和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于9月25日前报市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把这次专项检查,作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环境的重要举措,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二)落实责任,以查促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企业立即采取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防止事故发生;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严厉打击,严肃查处。各地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开展的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
(四)统筹安排,提高效能。各地要将本次专项检查与年度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国庆前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联系人:张仁义,联系电话:87173581,传真:87173580。
附件: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